人口老龄化是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8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踊跃,就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发表意见。
“应对人口老龄化既是关乎我国建设发展的重大战略课题,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隋明太委员说,“建议把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上升为基本国策,使其与计划生育、保护自然环境、对外开放、节约能源、保护耕地、男女平等、水土保持等七项基本国策一样,成为国家意志,举全党全国之力积极应对老龄化。”
我国有8亿人在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当前在一些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的农村,为老服务的制度机制不健全,老龄工作基础薄弱,为老服务设施严重滞后,看病就医难,因病致贫返贫的状况亟待改变。”隋明太建议。
针对社会养老保障存在区域不平衡、城乡不平衡、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胡振鹏委员建议,要逐步强化保护老年人权益的观念。胡振鹏说,“有良心,有道德的企业家可以把老年人服务机构办好,但也有一些唯利是图的人,不负责任,对老年人的关照不到位,对这方面的问题老人投诉无门,没有人管。特别是居家养老为主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没有准入门槛,更没有哪个部门建立信用制度。”
近年来,随着年轻人异地工作,父母与子女异地居住,空巢老人慢慢的变多,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接近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达3300多万。刘振伟委员就此提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要很重视孤寡、贫困、失能老人的权益保障,这部分老人面临的问题是基本的体面生存的要求,现在问题较多,要作为一个重点去解决。”
多位委员提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辜胜阻委员说:“老年人的很多保障问题政府不能不到位。”
“西方发达国家是富裕起来以后才进入老龄社会,我们则是未富先老。”南振中委员同时指出,“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样的一个问题上莫轻易否定养老事业的公益性,不要等走偏了方向再回过头来纠正和弥补。”
如何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也成为委员们热议的焦点。“要实现老有所养,还要重视老有所为。”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委员认为,老年人的问题是重大社会问题、民生问题、道德问题和科学发展问题,希望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在修改完善过程中加重“老有所为”的内容。
白景富委员说,养老也好、尊老也好,首先是要建立在社会的文化和道德基础上,社会缺乏养老爱老的文化,缺乏道德基础,在思想意识里没这种观念,没这种意识,那么养老的一切问题都没有基础。
“现在社会发展了,但我们的传统美德不能丢。”杨德清委员建议,要在各级学校和全社会逐步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要提倡敬老爱老,提倡尽孝,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敬老爱老的好氛围。